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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4-04-29 15:46
標題: 廣靈縣人民政府關于土地征收啟動的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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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靈縣人民政府關于土地征收啟動的預公告

發布時間:2024-04-29 15:46 來源:廣靈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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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政公字〔2024〕5號

為保障廣靈縣社會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我縣擬對大同廣靈100MW風電項目范圍內土地組織開展征收工作。現將擬征收土地涉及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廣靈縣南村鎮白莊村、周圖寺村、南土嶺村;作疃鄉邱家灘村;梁莊鎮底莊村、東福窯村、黃龍村、劉之進村、劉莊村、呂家洼村、南坪村3個鄉鎮11個村2.0040公頃集體土地,征收土地范圍以勘測定界圖和實地放線放樁用地范圍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大同廣靈100MW風電項目建設。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本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村委會,進入擬征地現場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青苗和地上附著物(含房屋)的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并填寫“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參加人員共同簽字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和相關權利人應按規定的時間參與調查、清點、確認工作。對不能直接到現場參加的,應該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理。對不能直接到場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參加的,由調查人員現場調查、清點后,在“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中載明情況并共同簽字確認。

四、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一)擬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3〕12號)文件執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二)補償安置方式:貨幣補償安置、社保安置。

(三)補償安置方案:結合土地現狀調查的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人社等有關部門,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方案擬定后將予以公告。

五、其它事項

本公告發布后,凡在擬征地紅線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如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于復議范圍內的,可按規定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

特此公告

廣靈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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