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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4-07-29 17:09
標題:
廣靈縣二O二四年第一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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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靈縣二O二四年第一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發布時間:2024-07-29 17:09
來源:廣靈縣人民政府
廣政公字〔2024〕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廣靈縣二〇二四年第一批次建設用地項目有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作疃鎮將官莊村、宜興鄉直峪村。
二、土地現狀:農用地13.1883公頃、未利用地0.9160公頃。
三、征收目的: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
四、項目名稱:廣靈縣2024年第一批次建設用地。
五、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單位:公頃、萬元/公頃、萬元
編號 |
被征地鄉鎮 |
被征地 行政村 |
土地現狀 |
面積 |
片區綜合地價(萬元/公頃) |
倍數 |
土地補償費標準(萬元/公頃) |
安置補助費標準 (萬元/公頃) |
1 |
作疃鎮 |
將官莊 |
農用地 (水澆地) |
10.7367 |
46.44 |
1.2 |
18.5760 |
27.8640 |
2 |
未利用地 |
0.9160 |
46.44 |
0.8 |
37.1520 |
0 |
||
3 |
宜興鄉 |
直 峪 |
農用地 (旱地) |
2.4516 |
46.44 |
1 |
18.5760 |
27.8640 |
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標準參照有關標準執行。
六、安置方式:貨幣安置和失地農民社保安置。貨幣安置按照上述標準為失地農民發放安置補助費;社保安置按照晉政辦發〔2019〕10號文件,為失地農民落實社保。
七、安置對象:上述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在征地批復后3個月內辦理補償登記。如認為本方案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大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6個月內向大同市廣靈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聯系人:杜麗 聯系電話:0352-8822369
廣靈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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